“假打折”也是坑害消费者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周志宏
2020-08-03 13:08 点击:

坊间有媒体报道,7月21日,市民陈先生在外卖平台点单时发现,一份白米饭标价50元,而折扣高达0.4折,折算后,这碗白米饭的售价为2元。

一份米饭标价50元,折后2元,看似大力度的外卖折扣,打完折后,跟正常市价“不相上下”,此所谓折扣价,不过是商家玩的噱头,是真真切切的“假打折”,是不法商家坑害消费者又一“花招”。

现实中,外卖价格虚高现象并非个例,一些快食、简餐类商家虚高价格后再实行大力度折扣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常点外卖的人恐怕都清楚,外卖平台上商家的“假打折”现象,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除了“假打折”,还有的商家搞所谓“满减优惠”,甚至可以“满90减80元。然而,最后下单时,打完折或者满减完后,人们发现,价格还是那个价格,不仅与正常价格“相差无几”,有的甚至比原来的价格还要高一些。

稍加留心,人们发现,每逢“双11”及有关商家精心策划的“买一送一”、“特价”、“清仓”、“房租到期亏本、放血甩卖”等各类购物促销活动,一些商家铺都开始事先提价,然后再“假打折”,给消费者制造大幅度降价优惠的假象。“假打折”现象的存在,其实是一些无良商家利用一些消费者“拣便宜”和“图实惠”的心理,尽管在打折前做了“手脚”、悄悄提了价,但还是使坏心眼,玩弄欺骗伎俩,让消费者在迷迷糊糊、懵懵懂懂中产生享受到了很大折扣力度的错觉。

颇有些迷惑人的是,有些商家不管打几折,也不管原价设定的有多虚高,但都在下单界面作了标注,可谓是“明码标价”,既如此,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但即便如此,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所谓的真实情况,也应该包括价格,这是应该是无可非议的;事实上,对于商家“假打折”的虚假促销,消费者不可能完全知情。显然有损公平交易的规则。

“假打折”也是坑害消费者。对于一些商家的“假打折”现象,从市场监管到电商平台,近几年都已经是明令禁止了的。商家有权自主定价,但不该虚标价格、虚假打折,用“假打折”的手段来忽悠消费者,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伤害,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份米饭标价50元,折后2元”,看似为了吸引消费者,其实是明显的有违常识,甚至是涉嫌价格欺诈。对诸如此类的“假打折”现象,职能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放任自流,而必须主动尽职尽责,积极作为,为消费者做主。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对有关商家必须敦促整改并给以相应的处罚。有关商家必须守规矩、讲诚信,不要总是耍小聪明,消费者也绝不是傻子。总是玩“假打折”的伎俩,被消费者唾弃、被市场淘汰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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