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峰:监管常态化,“网红食品” 才能“红”得久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王红峰
2019-09-12 07:09 点击: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食品抽检报告,报告称受检的10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著名的港荣蒸蛋糕。因为被查出丙二醇含量超标,自称“好吃不上火”的港荣蒸蛋糕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忍不住吐槽“不上火,蒸要命”(9月10日光明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网红食品让人欢喜让人忧 ,监管莫缺位!

最近几年,网红食品大行其道。为了买到一杯奶茶、一块蛋糕,人们愿意花上几个小时排队,甚至出高价从“黄牛”手中拿货,拿到美食后,再拍照上传到社交平台“打卡”……这已经成为时下许多年轻人的饮食新时尚。但必须注意到的是,部分商家在追求利益的同时无视食品安全问题,一些网红食品借助网络平台隐蔽销售,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从网红饮料“咔哇潮饮”被查处,到热卖的“三只松鼠”开心果产品被查出霉菌超标,再到网红餐饮店“一笼小确幸”发生食品中毒事件,网红食品质量问题频发,令人心忧。 

据了解,传统的实体餐厅除了要进行工商登记,还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其中也包括工作人员健康证等,才能开门对外营业。而一些“网红食品”看上去挺好看,尝起来味道也不错,而且在网络上还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店家也都打着“优质原材料、绝对干净卫生”的旗号售卖,但是对于这些食品是否健康、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生产和销售这些“网红食品”的厂家、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和条件,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情。

食品安全大于天。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将网络销售食品这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2018年1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走出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关键一步。为此,第三方交易平台、执法部门和维权机构对网络销售食品行为务必形成监管合力。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网红食品” 销售商家的监管,对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管理,并对平台负责人实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强化第三方平台的“关口”责任;从事互联网食品经营活动的商家,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规范管理,与实体经营相一致,确保食品安全;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并建立巡查制度,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发布的信息以及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同时也希望消费者多些消费理性,不要盲目跟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只有落实好网格化、痕迹化、台账化的日常监管要求,坚持“网红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让常态化监管发挥全天候效用,才能筑牢“网红食品”的安全防线,才能确保“网红食品”“红” 得健康、“红”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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