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须防范更须严惩
2021-03-30 10:03 点击: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9日发文,提示社会公众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中新网3月29日)
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借扶贫、济困、救助突发事件等公益慈善名义,通过公开募捐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损害了慈善事业的声誉和形象,不仅需要严加防范,更必须重拳打击。
据介绍,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这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基金会”的;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用心之险恶、手段之卑劣、影响之广泛,令人震惊。必须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严加防范。
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仅发文提示社会公众是不够的,对“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须防范更须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规定,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其他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非法社会组织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还是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所开展的任何形式的公开募捐活动都是违法行为。社会公众遇到“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该组织或者相关组织是否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以免受骗上当。
社会公众如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或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进行公开募捐活动,可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举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尤其是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勾连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公开募捐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勾连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公开募捐活动的相关责任人实施严厉追责,该处罚的处罚、该法办的法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慈善事业的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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