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别只指望“指南”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周志宏
2021-07-24 13:07 点击: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7月18日北京晚报公众号)

据报道,该《指南》规定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和卫生环境建设等七个方面。《指南》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这对于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等,是极其重要的。

《指南》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指南》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根据当地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饮食习惯搭配学生餐,做到营养均衡。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是为了将促进营养与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以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口腔健康、视力保护和心理健康等多个维度提出规范化要求,以全面促进学生健康,同时,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

这里,笔者不得不说的是,“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不能只指望《指南》。人们或许都知道,关于“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甚至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开设小卖部和超市,有关部门早就有明文规定,甚至是三令五申,然而,在一些地方的学校周边小卖部和超市照开不误。究其原因,首先是有利可图,学生的钱好赚;再者,学校及有关管理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够有力,或许是因为有这样、那样一些经不起推敲、见不得阳光的利益“链条”牵着、绊着,使得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能“一竿子到底”。从这个角度说,有《指南》,还要有具体的配套措施和严格的处罚机制。

《指南》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学校不能当耳边风,不能见钱眼开,搞阳奉阴违、欺上瞒下那一套,变着法子掏学生的腰包;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在校园内违规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学校要积极举报;有关主管及执法部门要尽职尽责,严格按照《指南》规定,强化监管,对顶风违纪者要严厉追责、严肃查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适应和满足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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