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强制报告”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之网
2020-06-16 16:06 点击:
2018年3月17日上午,浙江杭州14岁女孩小苏被学校保安陆某在保安室以亲嘴等方式猥亵。两天后,陆某又以“看饲养的小动物”为由,将小苏从学校保安室带至其住宿的工棚内进行强制猥亵。3月20日上午,小苏将被性侵一事反映给学校老师,但学校并未报警,反而瞒着小苏通过其家属“私了”。在学校安排下,小苏的姐姐、陆某和老师三方在校内签订协议,约定由陆某所在劳务公司代为赔偿人民币3万元,“被害人家属就此了结此事,不再追究陆某责任”。小苏次日得知此协议后非常不满,要求追究陆某法律责任,并主动拨打电话报警。2019年1月31日,浙江杭州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对被告人陆某提起公诉,并从严提出量刑建议。陆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被学校开除。(中国青年报6月12日)
当地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小苏在校园内两次遭受性侵,学校均未能及时发现;在得知其被性侵后,学校老师也未能按照杭州萧山区有关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导致其未能及时得到保护救助,身心健康遭受严重创伤。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的家属也参与了瞒报。
现实中,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家庭和学校、培训机构、宾馆、娱乐场所等内部场所、封闭环境,外人很难发现,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被侵害,有的遭受侵害甚至持续几年的时间,给未成年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时,有些案件后来即使被发现,由于时过境迁,给侦查取证、打击犯罪带来很大困难,有的甚至因为证据灭失,让犯罪分子得以逃避应有的惩罚。
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中央九部门日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针对此前一直存在的,对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不敢报告、不愿报告这一问题,压缩了“私了”和隐瞒的空间。这其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责任倒逼,有助于调动全社会力量,织密预防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网络。
其实,强制报告制度并非首次在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出现。2014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也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也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措施,当发现这类人群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学校、幼儿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强制报告义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按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
尽管如此,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基层一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组织,对于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非常低。甚至有很多强制报告主体还不知道自己有报告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强制报告意见》规定了法律责任,真正让这部《强制报告意见》长上了“牙齿”,让乱履行、不履行、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有责机关及工作人员切实感受到压力,进而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对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必须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以凸显制度的“强制性”,从而保障制度得以落实。
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之网织得越密越好;法律的“牙齿”越锋利越好。中央九部门此次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拓宽了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范围,明确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都有报告的义务,倒逼有关各方的实实在在的责任,从根本上改变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不敢报告、不愿报告,甚至“私了”和隐瞒的现象,以尽早发现此类线索,有利于打击未成年人被性侵犯罪,减少和防止儿童被性侵案件的发生。
登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立场,本站不对评论文章的真实性负责;
文章版权由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为非盈利网站,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敬请谅解!
投稿前请认真阅读『投稿须知(20210814版)』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邮箱:service@cnzihu.cn
畅享生活 浏览:835 2021-08-24 |
畅享生活 浏览:796 2021-08-24 |
畅享生活 浏览:1026 2021-08-23 |
畅享生活 浏览:748 2021-08-22 |
畅享生活 浏览:1361 2021-08-22 |
畅享生活 浏览:174 2021-08-26 |
畅享生活 浏览:252 2021-08-26 |
畅享生活 浏览:371 2021-08-26 |
畅享生活 浏览:290 2021-08-26 |
畅享生活 浏览:201 2021-08-19 |
畅享生活 浏览:310 2021-08-19 |
畅享生活 浏览:249 2021-08-18 |
畅享生活 浏览:350 2021-08-18 |
畅享生活 浏览:174 2021-08-18 |
畅享生活 浏览:217 2021-08-18 |
畅享生活 浏览:392 2021-08-18 |
畅享生活 浏览:214 2021-08-17 |
畅享生活 浏览:175 202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