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题被罚款,以罚代教不可取

来源:红网  作者:胡辉
2017-11-10 11:11 点击:

云南昆明第十中学被曝光有老师向做错题的学生罚款,做错一道填空题被罚50元,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遭罚了几百元。记者了解到,昆明第十中学为云南省属重点中学,校方表示罚款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目前学校已向家长退款并道歉。(11月9日《北京青年报》)

这位教师之所以做出“错一道题罚50”的要求,大抵是出于“恨铁不成钢”的苦衷:此次涉及罚款的考试内容均为一道“课文填空”的答题,这道题课文都教过。在老师眼里,这么简单的题目都做不好的学生,肯定是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对考试不够重视了,所以才会想到用这么奇葩的方式来“警示”。

然而,金钱挂钩的警示又是否真的可取呢?

错题在所难免,罚款毫无教益。一方面,学生智力和能力有高低之分,义务教育阶段不可避免会有学习能力不强的孩子,这么设置罚款,难道就能瞬间拔高他们的智商?另一方面,在中学生这年龄阶段,粗心也是常事,并非罚款的“高压政策”就可根治。身为教师应该清楚学生的特点,不应该如此“一刀切”定下罚款制度。

这样的罚款,又何其“土豪”!一个错误罚50元,“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遭罚了几百元”。这罚款的钱从哪儿来?不都是家长买的单嘛。因为孩子答错题、没学好,就要家长买单,这是什么道理?无非要家长引起重视,要他们狠狠收拾自己的孩子。然,老师又考虑过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否?若长此以往,那些困难家庭恐怕要为这些任性罚款雪上加霜了。

罚款,不该是教育的手段。教书育人之地,本该启迪智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而这样动辄罚款的教育,无意中也在传递给学生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理念。学习,应注重学习兴趣培养,而不是用金钱考核来施压。为了赚钱而努力,这样的考试要置教育于何地?可以断言,这种金钱至上、罚款了事之类的方式,根本起不到教育效果。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老师并没有对学生罚款的权力。对学生以罚代教,也反映出老师法治意识的不足。之所以存在此种现象,是因为老师在学生面前不怒而威,加之“师命难违”的传统观念,学生对老师不敢有违抗心理。而家长也是因为孩子“寄人篱下”才敢怒不敢言。虽然罚款由家长代表收取、管理,但是这种任性收取罚款的行为,又何异于公权滥用?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以罚代教不可取,教育不该如此功利,不该如此黔驴技穷。想要学生考出理想的成绩,不如“精心培育,静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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