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4人被诉 警示野生动物资源不容破坏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周志宏
2020-11-10 11:11 点击:

最高检11月9日消息,今年1月至9月,共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5154人,同比上升66.2%。(北京青年报11月10日)

被起诉者中,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近年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主要集中在四川、江苏等长江流域省份,非法狩猎罪主要集中在湖南、吉林、江西等内陆省份,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集中在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犯罪对象有活体、死体,也有动物制品。有虎皮、犀牛角、穿山甲片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白腹锦鸡、猕猴、岩羊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有画眉、麻雀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动物”。

据了解,该类犯罪呈现出案件数量增多且罪名相对集中、犯罪地域较广、涉案野生动物范围广、犯罪交易场所趋网络化、犯罪模式逐渐产业化的特点。再次敲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警钟。

随着电商、微商平台以及快递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逐步成为野生动物地下交易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一些网店披着合法外衣,私下销售鹦鹉、黄金蟒等违禁野生动物及制品,还有商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发布野生动物销售信息等。有些犯罪分子在猎捕野生动物后,将其贩卖到农贸市场、野味餐馆,有些案件出现跨区域交易,形成固定的“猎捕—销售—运输”产业链条。特别是随着“异宠”热流行,一些人出于猎奇心理或“收藏爱好”,购买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用于饲养或欣赏;涉案人员既有以贩卖野生动物为业的走私商、进口商、源头经销商、分销商,也有串联上下家抽佣渔利的中介、代理人,以及单纯的“异宠”爱好者,形成庞大的地下交易网络。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其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有利益驱使。高额利润让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为牟取非法利益,一些犯罪分子把猎捕、买卖野生动物作为职业,长期从事非法交易。有犯罪分子甚至“巧借”社会职业,谋取非法利益,充分反映了一些人法治观念淡薄,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有的人尚未转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陈旧观念,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容易触碰法律红线,不仅可恨,更可悲、可叹。

15154人被诉,警示野生动物资源不容破坏!对目无王法,肆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从严从快惩治。对构成犯罪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诉,坚决打击。特别是严惩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源头”犯罪,形成强大威慑。强化对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等各环节打击力度,突出对物流运输、交易场所、“野味馆”等的查控。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预防功能。

与此同时,加强对公安机关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的监督力度,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及时通报案件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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