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致野生动物死亡 “吃不了兜着走”
2020-07-14 17:07 点击:
近日,因非法狩猎致15只野生动物死亡,大庆3名狩猎者被高新区检察院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案人员每人被判单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外,还被判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人民币450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大庆晚报7月14日)
据报道,这是大庆市首例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该案的宣判,开启了当地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新起点,彰显了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为非法捕猎者敲响了警钟。
我国是世界上鸟类种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为了更好地保护鸟类,1981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出了批转林业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的通知,在每年的4-5月,确定一个星期为爱鸟周。这既是一个保护鸟类的承诺,也是一个关心野生动物保护、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行动。近年来,各地多措并举,积极保护好湿地资源及这些可爱的鸟类。2013年,大庆市相关部门曾联合发出倡议:坚决遏制各种对野生鸟类的伤害、捕杀行为。不用枪支猎杀,不用夹子夹杀,不用药物药杀,不用粘网网杀,不用套子套杀,不用其他方法打杀。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2014年7月,多个部门批准设立了西城区野生动物保护地。加上2017年12月开始实施的《大庆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从管理、保护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湿地内禁止从事的活动,为湿地和鸟类的保护划定了红线。受到保护的鸟儿们喜欢栖息于此,回归的候鸟更是越来越多。几年间,政府各部门、爱鸟人士及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渠道,不断地加强爱鸟、护鸟宣传和行动,市民对鸟类的保护意识不断提升,鸟类也越来越喜欢跟人亲近,近些年,每至4月,都有大批候鸟迁徙到该市。
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不法分子时刻“惦记”着鸟类,采用多种卑劣手段,非法狩猎,任性伤害鸟类。
在大庆市首例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中,涉案人员刘某、崔某、李某3人,2019年10月在大庆高新区红旗泡附近,使用粘网、拍笼等捕鸟工具非法捕猎黄雀、白腰朱顶雀共计30只。当日14时许,公安机关在高新区一街道对刘某驾驶的车辆检查过程中将3人抓获,在刘某车内查获鸟类活体25只、死体11只及鸟笼、弹珠、弹弓等捕鸟工具。经鉴定,他们所猎捕的黄雀、白腰朱顶雀均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因捕猎行为造成死鸟十余只,价值4500元。
刘某等3人非法狩猎致野生动物死亡,不仅触犯刑法,还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仅“向公众道歉”显然是不够的,涉案人员每人在被判单处罚金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刘某等3人分别单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处责令3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共计人民币4500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叫“吃不了兜着走”,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是咎由自取。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丰富的鸟类资源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珍贵自然遗产,保护鸟类,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鸟类资源,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保护鸟类安全,是人类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将护鸟作为自己的一份责任。大庆市首例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的宣判不仅为非法捕猎者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再次警示广大市民,爱护鸟类,人人有责;破坏生态环境、随意猎捕野生动物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仅要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还要入刑,并承担附带民事环境修复责任。
再次正告非法狩猎者,该收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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