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应和:多重措施编织一道防护野生动物的大网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杨应和
2019-01-06 18:01 点击:

仅仅为了吃几只野鸭,却造成多种珍稀鸟类260只死亡。记者30日获悉,两名“好吃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判刑、赔偿,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据了解,该案是武汉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2月31日《武汉晚报》)

两个村民用高毒农药的谷子撒到保护区,撒出去的毒谷子顺着河流漂向下游,导致更多的鸟儿误食致死。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这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非法狩猎行为,给一味追求野味的大众上了一堂法律课。

野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当地也发布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可是为什么有些人胆敢敢以身试法呢?

首先,“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在一些人的潜意识中,崇拜野生就是美味的观念。殊不知,野味满足味蕾快感,可是野生动物携带的致病菌,也给食客带来极大健康隐患。同时,偷盗野鸭,和诱捕用的毒谷子污染了水土,破坏了一个地方的生态平衡。

其次,野生动物保护区防护系统漏缺,助长了捕猎者的侥幸心理。高某和卢某某数次进入保护区,如无人之境轻松自如,毫无遮挡,如果有巡逻或安保措施,有效阻止他们的非法进入,也不至于发生这么多珍稀动物死亡的事件。

再次,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一些人的盲目行动。有了法律条文,可能一些人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可是有些人的确是不明白法律的规定。所以,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区应当不厌其烦地结合种种案例,通过形象生动地宣传,让动物保护观念深入每个人身心。

在环保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的当下,我们要与自然和谐相处。野生鸟儿数量的多少,反应着一个地方生态环境的优劣。要避免野生动物沦为“盘中餐”,相关部门不妨把此案作为一本很好的教材,推而广之,普及和提高全民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源头上,嘴上要有拒绝的勇气、相关部门要大力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加强保护区的日常巡逻防护、提高违法成本,等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相信,就能有效保护野生动物避免伤害。

严厉打击偷盗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维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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