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卡是真卡”是道伪命题

来源:红网  作者:陆仁忠
2017-09-16 12:09 点击:

高先生人在东莞,银行卡也在身边,可是卡里的钱却被人在千里之外用ATM机盗取了3.8万元。高先生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赔付其存款及利息。农行大朗支行辩称,高先生无法证明发生连续交易时身上携带的卡是真卡,即无法证明案涉银行卡是被盗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审理后认定,涉案交易为他人利用伪造的银行卡所为,银行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高先生对银行卡被伪造及密码泄露存在严重过错,最终支持了高先生的诉讼。(9月14日 澎湃新闻网)

如果说,有什么是比银行卡被盗更令人感到绝望,那一定是银行卡被盗刷。因为,银行卡被盗至少当事人知情,还可以通过挂失、冻结账号等办法减少、甚至避免损失,而银行卡被盗刷却总是令人猝不及防,当事人可能毫不知情就已遭受了损失。

客观讲,银行卡被盗刷的原因有多种,如身份信息泄露、账号密码被盗等等,但这些原因导致的银行卡被盗刷问题大多发生在网上,而当人事可能还要负主责,比如点击了木马病毒链接等。像报道中,因银行卡被伪造或复制导致的盗刷问题,其实不算常见,究竟该谁来担责,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毕竟,即便有伪造的银行卡,如果没有正确的密码,要想取款也需费一般功夫,况且ATM取款,每张卡每天仅有数次密码试错的机会,被盗刷或多或少都有卡主对密码保管不善的原因。

但是,如果银行因此就想置身事外,还要卡主证明“卡是真卡”,无疑是在推卸责任。

首先,银行卡的真伪不应由卡主来解答。银行作为银行卡的制发人,自身才是“权威”,却让当事人来证明卡的真伪,这明显是一种耍赖行为。况且,即便真要证明卡的真伪,最终也只有找到相关银行,这样银行就完全是“黑白皆由己定”“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吃亏的始终都是普通群众。

其次,银行既然可以对人民币的真伪验证清晰,为何ATM对银行卡的真伪就无法验证,或许这并非技术难题,而是缺乏最基本的安全底线思维,缺少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保群众财产安全的起码责任心。

此外,群众既然放心把钱存在银行,就是一份信任,办理相关业务,就存在“合同关系”。那么,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卡被盗刷,银行都绝不能袖手旁观,把自身责任摘得一干二净,即便过错的主责不在银行,银行也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群众尽可能挽回损失,岂能用“卡非真卡”来推责。

因此,要卡主证明“卡是真卡”本就是一道伪命题,是建立在涉事双方话语权不平等基础上提出的无理要求,这无疑是让储户失望、让银行失分之举。希望所有的银行都应吸取教训,千万不要拉业务时把储户当客户,业务达成就把储户当用户,如果缺少平等的对话和应有的服务姿态,最终可能会是银行失去客户、客户劳心劳力的“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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