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有偿补课”不缺禁令缺决心

来源:红网  作者:梅子缙
2017-09-04 13:09 点击: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今天表示,对于教师的有偿补课,教育部等部门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禁令,各地都应该执行,不应该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予以敷衍。(9月1日 中新网)

所谓有偿补课,就是指公立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收取经济报酬,对学生开展的补课、家教、辅导等行为。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人民教师这一职业也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弄潮儿”,一些老师“就地取材”,做起了知识的“买卖”,打起了学生的主意,导致“有偿补课”之风日益盛行。实际上,教育部早有明文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老师有偿补课。但是,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有偿补课的势头不仅没减弱,反而火苗越烧越旺。

有偿补课到底好不好?相信绝大部分家长和学生都会持否定态度。然而,大家又在这种“潜规则”中负重前行,孩子失去的是休息活动时间,家长增加的是经济负担,教育主管部门失去的是声誉。只有一个群体受益,那就是老师,不过他们得到了金钱,却失去了本该至高无上的荣誉和尊严。

上至教育部,下到各地教育局,纷纷出台“禁令”,禁止“有偿补课”行为,“禁令”已经有泛滥趋势,但是执行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甚至很多地方仅仅是做做姿态,表表诚意,执行落实变味走样,就在于缺乏治理的决心。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发布禁令容易,但是落实禁令却异常艰难。因为触动的是大部分群体的利益,一个小学老师一年的补课收入,甚至比工资奖金还多,在利益面前,几个人经得起诱惑?加之,执行的疲软,导致胆子越来越大,甚至衍生出“上课不讲补课讲”的恶劣行为。

对“有偿补课”禁令的落实,必须拿出坚定的决心,否则“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禁令只会成为笑谈,比没有更糟糕。首先,应该从利益共同体入手,对禁令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执行不力的,追究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其次,各地纪检监察机构介入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惩处,广泛征集问题线索,让有偿补课者代价大于收益,祛除侥幸心理。最后,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对禁令落实情况进行测评,增强家长和社会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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