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作者真正担负起文化传播者的责任
2017-09-25 09:09 点击:
日前,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此次会议更显意义深重。(人民网)
“电视艺术事业”,听起来很宏大,却与大众联系密切。对于大众而言,电视作品是汲取文化内涵的重要途径,也是最便捷的途径,更是最喜闻乐见的途径。好时代丰富了电视艺术创作题材,造就了“百花齐放”的创作形势。
荧屏与网络上铺满了品种繁多的电视作品,此时,在电视作品与观众之间就出现了双向作用力:观众价值观不同,选择作品的倾向性就不同,汲取到的文化内涵也就不同;而电视作品良莠不齐,就会使观众获得或正或负的能量。这种情形下,我们的电视艺术作品更需要有人引导,才能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令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
笔者不由得联想到了近些年来霸占荧屏的各大“IP”。作为“粉丝经济”催生的新产物,各大“IP”凭借雄厚的原著粉丝、明星粉丝等资源,迅速成长壮大起来。在“IP”模式中,投资方带演员进组、演员带资进组,原本优秀的作品在各方的利益角逐下,可能就变得千疮百孔。在很多观众还懵懵懂懂、不知何为“IP”时,“IP”就已以其独有的优势形成了压倒性的发展态势,对电视行业进行了大洗牌。笔者并非借此抨击“IP”模式。实际上,我们应该持客观的目光去看待“IP”模式。试想想,如果某部“IP”作品充满了社会现实意义,充满了积极向上的主流价值观,那么凭借其丰富的粉丝资源,相信其作品中所蕴含的正能量肯定会以裂变的方式迅速传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时代催生了“百花齐放”的电视剧作,也提升了观众审美品位,越来越多的观众呼吁精品佳作的诞生。内在驱动力还应来自剧作者本身。只有当剧作者真正地希望孕育出一部充满内涵与价值的作品时,作品才能真正地触动人心,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力。
今年春季刷爆荧屏的热剧《人民的名义》就是成功的典范:没有“鲜肉”演员助阵,只有些“老戏骨”共同飙戏;没有刻意迎合某一年龄段、某一阶层的“追剧”喜好与需求,却成了老少皆宜的剧作,话题量与热度猛增。我们需要更多这样思想深刻的创作者,剧作者更应时刻秉承作为创作者的良知,真正担负起文化传播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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