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将自己一对年幼儿女抛入河中溺死
来源:畅享生活
2013-05-12 21:05 点击:
2013-05-12 21:05 点击:
中新社韶关5月12日电 (李凌 应春明 廖锦荣)俗语说“虎毒不食子”,但广东乐昌市坪石镇神步村一名母亲,却亲手将自己一对年幼的儿女抛入河中溺死。乐昌警方12日向媒体通报,因涉嫌故意杀人,疑犯朱某玲已被警方刑拘,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经警方调查,疑犯朱某玲现年28岁,乐昌市三溪镇人。2011年8月份带着女儿改嫁给坪石镇神步村李某斌,婚后夫妻俩人生育一男婴。
据朱某玲供述,之所以溺死一双儿女,是因自己先天残疾干不了重活,男方家人看不起她,并经常与婆婆闹矛盾。又觉得婆家人对其女儿不好,遂产生了报复男方家人的想法。
警方称,朱某玲早在春节期间,就曾带着儿女到村口的武江河试图一同淹死,但于心不忍作罢。今年5月6日晚,因生活琐事又一次与婆婆发生口角,7日上午,朱某玲决定与子女同归于尽报复婆家,于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趁婆婆上山干农活之际,背着年仅10个月大的儿子、牵着3岁的女儿到村口的武江河边,从码头洗衣处先后将女儿、儿子投入河中,其本人也被河水淹没卷入水流中,在河中被急流冲出100米左右后,她又被推到了岸边。
朱某玲爬上岸后,坐车回到娘家,约半个小时后被其丈夫、家公和其母亲送至乐昌市公安局坪石分局刑警队。朱某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朱某玲之女李某娟的尸体已打捞上岸,但其儿子李某浩的尸体却不见踪影,仍在打捞中,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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