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林:“疫苗事件”之我见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胡佳林
2018-08-03 14:08 点击:

医药安全问题,关系社会民生,是影响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七月中旬爆发的“疫苗事件”,无疑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随着“大品牌”生物医药公司制造不合格疫苗并且将不合格疫苗投放市场的行为陆续曝光,国内社会恐慌加剧,家长们纷纷陷入猜忌与不安的泥潭,国内外媒体也对此事格外关注。

据悉,从我国开始自主生产与销售疫苗开始,相继出现过众多因假疫苗与不合格疫苗对个人和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的报道。不难发现,疫苗造假问题是长期存在的,归其原因,究其根本,是企业道德的丧失?还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是要引发相关企业和部门进行反思的。

企业要发展,必须要坚守道德底线。一个企业以谋求利益为目的无可厚非,但是若以公民的身体健康为代价,这种行为不但南辕北辙,更是害人害己。从企业内部出发,应将安全生产,绝不造假作为企业文化的根基,落实到每个生产部门以及每个员工,从而在产品产生时就确保其质量,同时企业内部设立监管部门,对产品的原料进行检测,保证原料的合格之后进行生产,会有效地控制产品的合格率。除此以外,应对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在自身生产过程中导致产品不合格,致使不合格疫苗在市场上流通的情况出现。

行业要壮大,必须要相互监督。行业内部的各企业之间应该是休戚相关的,一个企业出现问题,必定会对整个行业造成冲击。行业内部可以为了行业共同发展设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内企业遵守规则与参与国家制定行业规则的过程。同时,行业内可以设立互相监督的机制,一旦发现个别企业有造假嫌疑,应举报给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减少行业内部损失。行业内部的威望或地位企业,更要有领头羊风范,以身作则,带领行业内部企业向良好方向发展。

国家要前进,必须要完善法律体系,确保监管到位。本次事件的爆发,无疑监督检测部门成为了矛盾的焦点。首先,要完善疫苗检测的标准与监督体系,一旦从检查中发现问题疫苗,不仅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同时要对疫苗进行销毁或再制造处理,防止其投放市场;已投放市场的疫苗一旦发现有问题,及时召回减小社会危害。其次,要立法严惩造假公司,加大违法成本至企业承受不起违法成本的程度,从而起到震慑作用。最后,要对优秀企业设置政策上的奖励机制,鼓励企业生产合格产品。

要进一步确保医药安全,需企业,行业与政府三方面从自身出发,形成以法律为依据,以监督为手段,以自身约束为根本的发展体系,多管齐下,确保关系国计民生的医药问题,不成为影响国家政府公信力的导火索。只有进一步完善医药安全保障体系,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有获得感,才能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事业,才能为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打好坚实的基础,插上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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