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需要依法执法,更需要文明执法
2021-09-03 17:09 点击:
乘车出行总会遇到一些烦心事。最近,西安地铁3号线一列车途径大雁塔车站时,有乘客呼喊“救命”,视频显示,一女子与乘客发生口角,双方在地铁上大声吼叫。随后女子被地铁安保人员强行拖出车厢,途中衣服被扯凌乱,物品也散落一地。事后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声明称:“该女子乘车时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人产生肢体冲突,列车安全员劝离未果后,与其他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
不管什么原因,地铁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都是不恰当的。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自乘客进入地铁站闸机口那一刻起,运输合同就已经成立,地铁公司就负有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保安作为地铁公司的工作人员,采取拖、拉等方式进行暴力执法显然有失偏颇,不仅仅没有履行好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更是对乘客人格尊严的侵犯。即使乘客有过激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到了其他乘客,但是也不意味着乘客的人格尊严可以被地铁工作人员践踏。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地铁工作人员虽然有权对乘客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进行制止,维护乘车秩序,但是其权限至多也仅限于罚款,并没有权限强制限制乘客人身自由亦或是采取带有压制性的拖、拽行为进行执法。
其实在这次事件的处理方法上,显然有更好的措施予以应对。如果该名女子违反了相关治安条例和法律法规,扰乱了公共秩序,地铁工作人员报警处理即可,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后续的规范执法工作,而不是采取强硬的手段强制带离。况且即使是警方处理,考虑到夏天女生穿的衣物相对较少和男女性别问题,也不会贸然采取强硬手段,而是更为文明、审慎。
通过事件也暴露出了地铁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显然在平时中对于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是很到位的,对特殊情况下的处置应对能力方面是不足的。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让文明执法更深入人心。
让执法多一些文明,而不是一味的用暴力去解决问题。法治社会不仅仅需要依法执法,也更需要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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