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剑”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

来源:畅享生活  作者:周志宏
2020-09-20 19:09 点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入职前进行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学校不得录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认定教师资格。在职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如果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仍予以录用或者认定教师资格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法治日报9月19日)

近年来,“大灰狼”不时在校园出没,教师性侵学生案时有发生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刑满释放后通过英语教学机构求职却成为“名师”;在某中学任教对学生实施猥亵行为,离职至另一所中学却应聘成功;酒后对16岁的外甥女两次实施强奸以强奸罪判处,刑满释放后,通过应聘却进入某幼儿园以厨师身份留园工作;还有涉及到毒品犯罪和组织、容留卖淫类违法犯罪的人员入职学校;去年,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林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报道,刘某林此前曾任贵州余庆县龙溪镇勤勇小学校长,2006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中不乏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和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改革,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有了技术和信息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此次联合印发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中,有关地方在核查中就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混入教师队伍,立刻作出辞退处理,并撤消其教师证,以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人受侵害风险。而且,《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让这种准入查询制度化、规范化。准入查询的对象除了教师外,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部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做好这些工作,全国范围内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都可以查询到。

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禁止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从事教育工作,这是维护教师形象和教育形象的需要,更是有效保护学生安全的需要。

以法治之“剑”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在教职员工准入环节严把“查询关”,有望把所有有犯罪前科的教师等人员挡在校门外,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值得期待。

要真正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必须实时亮出法律之剑。各级教育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把第一道查询关,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主管部门更得尽职尽责,对教职员工准入情况进行抽查,筑牢“防火墙”,坚决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对违规学校和问题人员严惩不贷。

毫无疑问,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通过准入查询,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学校所有教职员工的教育与监督,不能放松对学生持续加强自我保护教育。要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履行好统筹、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的制度的职责;要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服务;要严格责任追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未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仍予以录用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责令其改正,并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责任;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或者未依法依规对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予以处理的,必须坚决纠正,主管部门也必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法治之“剑”,坚决拒“大灰狼”于校门之外,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

加入收藏
重要声明:
登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立场,本站不对评论文章的真实性负责;
文章版权由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为非盈利网站,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敬请谅解!
投稿前请认真阅读『投稿须知(20210814版)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邮箱:service@cnzihu.cn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服务协议
随便看看
畅享生活 浏览:296 2023-03-20
畅享生活 浏览:255 2023-03-02
畅享生活 浏览:317 2022-11-19
畅享生活 浏览:310 2022-10-24
畅享生活 浏览:318 2022-10-20
畅享生活 浏览:170 2022-10-18
畅享生活 浏览:346 2022-09-30
畅享生活 浏览:262 2022-09-28
畅享生活 浏览:371 2022-08-29
畅享生活 浏览:261 2022-08-19
畅享生活 浏览:244 2022-08-18
畅享生活 浏览:233 2022-08-18
畅享生活 浏览:154 2022-07-28
畅享生活 浏览:858 2021-09-03
畅享生活 浏览:360 2021-08-18
畅享生活 浏览:181 2021-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