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8万元买来的教训值得记取
2021-08-06 17:08 点击:
今年春节过后,杭州某文化创意公司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称北京和杭州的两家食品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公司享有美术作品(书法)版权的书法作品单字“在”“西”“北”“味”4个字使用在其生产的一款拉面产品外包装上,慈溪某超市销售了涉嫌侵权字体的产品。为此,该文化创意公司要求两家食品公司立即停止复印、发行印有上述4个书法作品单字包装的产品,销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51200元,支付维权费用5500元;同时要求慈溪某超市停止销售涉案产品,销毁库存。(宁波日报8月2日)
之后,该文化创意公司与涉事的北京和杭州的两家食品公司及慈溪某超市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北京某食品公司承认擅自使用该字体确有不妥,同意赔偿原告1.8万元,而杭州某食品公司和慈溪某超市不承担责任。之后,该文化创意公司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这实际上是一起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更是一堂法制普及和教育课。
据了解,杭州的这家文化创意公司创始人叶某,曾独立设计创作了5500个创意汉字,并向版权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成为该创意汉字字体的著作权人。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其中“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书法的书写虽然受限于汉字本身笔画、结构固定搭配及已有书法作品的限制,但创作者仍可以借助具体的线条、点画、笔墨、章法等,在偏旁部首比例、笔画长短、粗细选择、笔墨浓淡、干湿、力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创造,从而创造出体现作者个性、符合著作权法独创性要求的美术作品。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事实和证据明摆在那儿,北京某食品公司还有什么话说?擅自使用叶某独立设计创作且享有著作权的字体不只“确有不妥”,更有违法之嫌。好在涉事双方经过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且得到当地法院依法准许。
叶某独立设计创作的创意汉字享有著作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北京某食品公司擅自将享有美术作品(书法)版权的书法作品单字“在”“西”“北”“味”4个字使用在其生产的一款拉面产品外包装上,显然侵犯了叶某的著作权。
企业要开拓市场、长足发展,不能少了法治护航;不能“剑走偏锋”、偏离法治轨道;任何盲目行为或侥幸心理,总是注定要付出相应“代价”的。北京某食品公司花1.8万元买来的教训值得记取。
登载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立场,本站不对评论文章的真实性负责;
文章版权由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为非盈利网站,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敬请谅解!
投稿前请认真阅读『投稿须知(20210814版)』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邮箱:service@cnzihu.cn
畅享生活 浏览:221 2023-02-27 |
畅享生活 浏览:225 2022-11-05 |
钱江晚报 浏览:280 2022-06-08 |
福布斯 浏览:372 |
马甲线联盟 浏览:254 |
急塑健身 浏览:191 |
大基数减重 浏览:219 |
Rosie的瑜伽乐园 浏览:235 |
减肥ing 浏览:193 |
减肥ing 浏览:81 |
减肥ing 浏览:219 |
减肥ing 浏览:215 |
减肥ing 浏览:150 |
减肥ing 浏览:232 |
减肥ing 浏览:105 |
39健康网 浏览:110 |
360常识网 浏览:63 |
360常识网 浏览:38 |